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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运城日报-运城新闻网】

□记者 郝丽莎

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谁可以用?怎么用……近日,有市民向晚报咨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有关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这一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为增强本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我省制定了《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操作规程(试行)》,这也是我市目前执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政策依据。

基本定义: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省级公共服务医保平台等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部分基金提供给被授权人使用。

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范围:

个人账户授权人为山西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公费医疗人员除外;个人账户被授权人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且参加山西省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人员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授权人可根据情况变更被授权人,授权人或被授权人医保关系终止后,授权关系自动解除。

使用方法及范围:

被授权人(即绑定的家庭成员)需要持自己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我省范围内结算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居民门诊统筹费用时,按政策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以及看普通门诊、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可由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授权人也是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个人账户有余额,则必须先将本人账户余额消费完毕后,才能使用授权人的共济账户资金。

具体绑定流程:

以“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为例:

1.微信搜索“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并关注,进入公众号首页找到“服务大厅”,点击“个人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完成注册登录操作。

2.返回公众号首页,点击“服务大厅”,选择“业务办理”,进入“家庭共济”模块。

3.进入家庭共济页面,点击“添加”按钮,新增共济账户。

4.仔细阅读《家庭共济告知书》的详细内容,勾选“已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5.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授权起止日期、使用资金额度等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且在承诺书上签字,提交成功后,被授权人即可使用共济账户资金。

添加家庭成员后,可在家庭共济功能页面,查看所有已添加的家庭成员(根据生效时间区分为有效和无效);点击已添加的家庭成员,可以手动修改授权结束时间(结束时间只可选择当前结束日期之前)。

注意事项:

1.共济账户内资金仅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供被授权人使用,低于1000元时不能使用。

2.被授权人如果处于医疗保险停保或欠费状态,则不能使用共济账户。

3.被授权人一次结算仅可使用一名授权人的共济账户资金。

4.如果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家庭关系有变化(如婚姻变化)时,应立即解除授权,否则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本人负责。

5.授权人可随时解除或增加被授权人,或者变更单次支付的最高额度。

6.公费医疗人员不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7.授权人应认真执行亲属关系承诺确认制度,保证被授权人亲属关系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虚假承诺或错误操作,导致的医保基金损失和其他附带责任的,相关人员将被暂停医保共济待遇,不合理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追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共济资金仅限本省内使用。

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参保人员可向市医保局咨询解决。

本文来自【运城日报-运城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本文链接:https://www.24zzc.com/news/169431217031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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