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映象网
前方请注意!
南阳中心城区大改造!
这片区域要拆了!
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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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旧城改造区域房屋征收的公告,本次征收区域为: 光武路以南、规划鑫粮路以北、仲景路以东、汉城河以西。并对本次征迁奖励期限做出调整。
宛城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公告
>>>> 公告具体内容
>>>> 该项目18年就列入棚改计划
东关街道向阳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都市新城区域)。征收范围:南阳市仲景路以东,汉城河以西,光武路以南,建设路以北。年度计划征收400户,项目;总投资280000万元。安置方式:原地安置+货币安置。
南阳市政府近期发布的征收公告
>>>> 乔官庄中州村房屋征收通告
>>> 房屋征收范围
南至梅溪河,北至区间路、东至文化路、西至规划区间路(具体范围详见项目期(A地块)征收范围图)。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依法收回。
>>>> 房屋征收签约期限
自被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3日。其中:
第一阶段: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3日;
第二阶段: 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9日;
第三阶段: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日。
三个阶段奖励标准不同,具体以《官桥庄中州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第五项“补助与奖励”规定执行。
>>>此次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划重点!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为: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补偿是对同时具有合法房屋所有权和合法:土地使用权的被征收人所进行的补偿,如果被征收人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又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按照以下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如仅有合法房屋所有权而无土地使用权证的,仅对房屋按照评估公司出具的重置价进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须全额补交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的差价。
第十六条: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产权调换:
(一)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庭院住宅的第一、第二层及成套住宅,按照建筑面积1 :1调换安置房;(二)没有合法产权证书,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庭院住宅的第-一、第二层及成套住宅,按照建筑面积1:1调换安置房;(三)住宅调换住宅,商业调换商业。
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对于合法建筑面积,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补偿;
(二)对于庭院住在确属- -体建筑的第三层砖混房屋,经认定后,按400元/m2补助,第三层产权证.上载明为“未批自建的”按450元/m2补助。第三层未建的,按照第一层实有建筑面积给予200元/m2补助;一、二层庭院内未建部分,经认定后按200元/m2补助。
(三)地下室等不在证载面积的砖混结构建筑物不能调换安置用房,也不再享受其他任何补助,只进行货币补偿。净高2米(含2米)以上的按按450元/m2补偿、净高2米以下的按350元/m2进行补偿。被征收人不同意按以上标准补偿的,可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予以补偿。
(四)经认定后砖混结构房屋,门窗未装、水电未通的,按应补偿价格每平米扣除30元后进行补偿,若门窗完整、水电未通或门窗未装、水电齐全的,按应补偿价格每平米扣除20元后进行补助。
第十八条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购买安置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米400元补助。
来源:综合南阳网、网络
文章关键词:南阳 中心 城区 改造 拆 光武路以南 规划鑫粮路以北 仲景路以东 汉城河以西 征迁 奖励 调整 责编:杨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