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1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李致远)山水画卷,郴州相见。第二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举办在即,为进一步激发旅游企业开拓郴州旅游市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对郴州文旅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郴州旅游服务质量,7月21日下午,承办地郴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郴州市“引客入郴”和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试行)》《郴州市涉旅行业“九不准”规定》、郴州市“郴心服务”12个涉旅行业标准。
涉旅行业“九不准”
“今年上半年,全市接待各类游客4126.3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28.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4%和60.83%,总量均居全省第二;五一期间,全市3个景区接待人次、4个景区门票收入分别位列全省前十。”7月21日,发布会上,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海林介绍。
当前,郴州正抢抓承办第二届湖南旅发大会的历史机遇,锚定世界旅游目的地目标定位,全力推进“办会兴城”。随着郴州成为旅游热点城市,来郴游客出现井喷式增长,对郴州旅游市场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此次发布的《郴州市涉旅行业“九不准”规定》要求,涉旅行业不准无证从业,违法经营;不准言行粗鲁,强制消费;不准欺客宰客,价格欺诈;不准哄抬价格,随意涨价;不准非法营运,议价拒载;不准违规拉客,扰乱秩序;不准虚假宣传,诱导旅游;不准“不合理低价游”,变相牟利;不准在安全条件不具备时开放景区景点。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对违反“九不准”规定的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郴州将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的原则,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从业资格,并结合实际列入诚信黑名单,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对执行“九不准”规定落实不到位,当地市场问题集中、秩序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多项奖励办法出台
除出台涉旅行业“九不准”举措之外,此次,郴州还同步出台了两项涉旅政策。“引客入郴”和旅游宣传营销奖励办法(试行)设置了大型旅游团队接待奖、国内旅游年度奖、入境旅游接待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奖(导游员奖)、郴州旅游形象广告宣传奖、郴州旅游推介和采风踩线活动奖和新媒体宣传营销奖等七个奖项。
记者注意到,此次奖励政策中,自驾游游客成为重点关键词之一。相关政策中提到,如从郴州市外招徕自驾车达到30台以上的,按实际自驾车数量给予旅行社100元/台车的奖励;达到50台以上的,按实际自驾车数量给予旅行社120元/台车的奖励。
郴州市“郴心服务”12个涉旅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导游服务、旅行社服务、宾馆酒店业服务、旅游景区服务、休闲农业庄园服务、旅游民宿服务、餐饮企业服务、出租车服务、旅游客运服务、露营地服务、研学实践基(营)地服务、旅游购物场所服务等12个涉旅行业地方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打击严惩“拉客喊客”等现象
“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7次集中清查,出动警力11700余人次,清查宾旅馆、洗浴场所等重点场所16800余家次,受理刑事、治安案件48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29人,整改安全隐患1492处。”郴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曹忠表示,郴州公安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此外,曹忠还介绍了一些郴州的具体举措。如集中整治“拉客喊客”行为。对全市涉旅行业及车站码头、广场公园、重点景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拉客喊客”等扰乱公共秩序、有损文明现象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惩治。他表示,下一步,郴州公安将继续做好治安管控、交通保畅、服务群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