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2019)鄂10刑终141号判决书。上游新闻梳理该判决书发现,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春鼎秋华(北京)公共关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环宇趋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均从事公关业务)和吴秋敏、何伟,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法院认为,上述公司和个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吴秋敏和何伟是夫妻。从2015年9月至2017年8月,夫妻俩在网上大量承接删帖业务,短短两年间,夫妻俩违法所得总计190万余元,最终分别获刑9年和7年。
安利公司花500多万删负面帖文
上述判决书显示,此案由荆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侦办,后向荆州沙市区检察院移交,检方向沙市区法院提起公诉。
涉案人姜炜,39岁,是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迪思公司)总裁助理兼大数据中心负责人,2017年9月5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荆州市沙市区法院一审认定,2015年7月至案发,北京迪思公司与安利公司签订了三份百度SEO(搜索引擎优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迪思公司使用删除、屏蔽、下沉等手段,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清理涉及安利公司的负面信息。
据悉,美国安利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直销公司,已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安利(中国)是美国安利全球最大的子公司,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在广州建有美国安利公司海外最大的生产基地,面积达14.1万平方米,产能超过450亿元人民币。受益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安利扎根中国,取得了稳健的发展,安利(中国)已连续16年成为安利全球的最大市场。
姜炜在担任迪思公司大数据中心负责人期间,为删除安利公司负面信息,通过QQ在网上找到专门从事有偿删帖业务的被告人吴秋敏、何伟。谈好价格后,姜炜将其部门搜集的相关帖文链接发给吴秋敏、何伟进行删帖。吴秋敏、何伟共为姜炜删除、屏蔽帖文1800余条。姜炜代表迪思公司向吴秋敏、何伟支付删帖费用143万余元。迪思公司通过有偿删帖服务向安利公司收取巨额费用,非法删帖经营数额为584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441万余元。案发后,北京迪思公司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荆州市中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删帖人拿小头公关公司拿大头
涉案人李东洲是春鼎秋华(北京)公共关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春鼎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北京环宇趋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环宇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11月2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
一审法院认定,2016年5月至案发,李东洲利用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的名义,与辅仁药业集团、九富北京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内容包括为辅仁药业集团、九富北京分公司提供有偿删帖服务。
李东洲指示其公司员工王召明,通过QQ在网上找到专门从事有偿删帖业务的吴秋敏、何伟,谈好价格后,王召明将相关帖文链接发给吴秋敏、何伟进行删除和屏蔽;事后向吴秋敏、何伟支付了删帖费用14万余元。
李东州利用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删帖,向九富公司收了79万余元,向辅仁药业集团收了60万余元,共计139万余元,除去支付吴秋敏、何伟14万余元,赚了124万余元。
一审认定,2016年5月至9月,周子潇在担任九富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期间,承接了为步长公司提供IPO服务的项目,根据步长公司的要求,周子潇指示其手下团队办理,其团队搜集了一批影响步长公司上市的帖文,并委托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对这些帖文链接进行删除和屏蔽。周子潇对上述行为知情并认可。
九富北京分公司通过有偿服务向步长公司收取费用,非法删帖经营数额为109万余元,违法所得30万元。案发后,周子潇向公安机关自主动投案,九富北京分公司退缴违法所得30万元。
仅两年夫妻俩删帖赚了190万
一审法院认定,2015年9月以来,吴秋敏在网上大量承接他人委托的删帖业务,通过投诉删除或找其他删帖中介删除、屏蔽的方式进行非法删帖,事后向委托人以每条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服务费。何伟(吴秋敏丈夫)于2016年元月开始参与吴秋敏的上述犯罪行为。经查,吴秋敏、何伟违法所得共计190万余元。
经查,吴秋敏,何伟夫妇收了北京迪思公司143万余元,收了春鼎公司和环宇公司14万余元,共计158万余元。另外的32万余元,或与恒昌、善林等公司有关。吴秋敏称,他们删除的大多是在百度知道、贴吧、天涯社区、中华论坛、新浪等网站上涉及安利、恒昌、玖富、品今、善林等公司的负面帖文。
据了解,2017年8月11日,吴秋敏夫妻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2018年8月13日被依法逮捕。
沙市区法院认为,迪思公司、春鼎公司、环宇公司、九富北京分公司、吴秋敏、何伟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审法院判决,姜炜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6年9个月和罚金;李东州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5年和罚金;王召明处有期徒刑3年和罚金;吴秋敏处有期徒刑9年和罚金;何伟处有期徒刑7年和罚金;周子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和罚金。
一审判决后,除姜炜和周子潇外,其余人员均上诉。上诉理由有一条:删除的是诽谤信息,没有社会危害或者社会危害不大。
2019年8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雇主为何没被追责?
实施“有偿删帖”或安排“有偿删帖”的公司或个人都被一一判刑,但案件中雇佣这些“公关公司”的“雇主”,如安利公司、步长公司和辅仁药业集团等,为何都没有被处罚呢?
赵占领告诉记者,“客户”的情况与“公关公司”的情况不同。
一方面,如果他们希望删除的是有关竞争对手的信息,那么有可能涉及到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或针对个人的诽谤罪等,不过,公安机关对于适用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时是十分谨慎的。
第一,会因此引发很多争议,特别是涉及互联网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行为,基本没有门槛,从而导致公安机关沦为犯罪嫌疑人打击竞争对手的犯罪工具,所以,公安机关对这类案件的立案是十分谨慎的;第二,如果公安机关调查“公关公司”的过程中,“雇主”隐藏了证据,或者极少的留下相关证据材料,导致公安机关很难取证。
“然而,该案中的几家企业的目的是雇佣他人删除自己的负面消息就很难被定义为刑事犯罪。”赵占领认为,雇佣“公关公司”的“雇主”并没有非法经营罪构成中的非法经营行为,无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此,北京龙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树森持相同看法,他认为,“雇主”除了不构成非法经营行为以外,也不构成实施非法经营行为的主体要件,所以很难追究雇佣“公关公司”和“水军”有偿删帖的刑事责任,“关于如何追究雇佣‘公关公司’有偿删帖的‘雇主’的法律责任,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
另外,在董毅智看来,司法解释出台多年,依然有人顶风作案也反映出很多问题。首先,公民对于有偿删帖涉及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罪的认识还十分单薄。另外,从此案可以看出,有偿删帖无疑是一条利润丰厚的黑色产业链,而且,由于互联网时代中,各种网络信息对一个企业甚至一个人的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这是驱使着一些人步入这个黑产的动力。
(文章系食品观察家综合上游新闻、法治周末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