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网站搜寻客户
“高端”定位打消疑虑
高额估价勾起兴趣
现场直播骗取信任
网络拍卖套路太深
一定要小心
“您好!我是您的vip专属顾问,刚刚上传的古董估价300万!是否有意向进入拍卖环节?”2022年3月1日,李某等人成立重庆英之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外宣称东方国际艺术有限公司,以文物鉴定和拍卖的名义实施诈骗。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诈骗数百人,获利近百万,被害人遍及上海、云南、江苏等多个省份。
步步为营 设局挖“坑”
2022年4月初,来自云南昆明的古玩爱好者潘女士想要出手一些藏品,于是在各大古董交易网站和爱好者交流平台发布藏品信息,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很快,一名自称东方国际艺术有限公司的“韩经理”打电话联系潘女士,询问其藏品是否要出售,声称该藏品价值很高,自己有渠道快速出售。并称公司采用高科技光学鉴定古董,无需实物,不存在古董丢失的风险。
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潘女士在微信上给对方发了几张藏品的照片。对方表示要请专家老师进一步鉴定,并提供了一个直播链接。出于谨慎心理,潘女士并未贸然点击直播链接,也并未跟“韩经理”有后续交流。
“我看过不少诈骗案例,也担心对方是骗子,就不搭理对方了。”潘女士说道。
但后续的套路防不胜防,让她逐步落入圈套。
不久之后,潘女士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东方国际艺术有限公司的藏品代拍经理李某。李某先是对潘女士的藏品进行一番吹捧,接着询问潘女士有没有出售的想法。潘女士急于套现,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微信上发送藏品照片并进入直播间。
“直播间里的买家评论刷得很快,但是没有主播,只听到拍卖师说话。我怀疑是托。出于谨慎考虑我表示自己要看一下他们的工作证和资质证书。”潘女士说,“其实现在回头想想,自打我进入直播间,就已经上当了。”说到这里,潘女士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诈骗团伙部分话术
面对谨慎的潘女士,诈骗团伙自然早就准备好相应的套路。
“我们东方国际艺术有限公司是位于北京的正规公司,实力雄厚,您不必担心。”李某随之将早已P图制作好的资质材料发给潘女士。
潘女士放下心来,要求李某尽快拍卖藏品。这时藏品策划师“赵老师”出现了,表示潘女士只需缴纳2880元的“入圈费”便可安排代拍。“公司实行会员制,买家们都是身价千万以上的富豪,光会员费就得10万。拍卖成功后,15%-20%的定金会立刻汇至您的账户,一周内会有专人带买家上门交付尾款并取货。”对方说道。
为了不让潘女士这只“煮熟的鸭子”飞走,赵老师提醒潘女士,不要和经理们私下交易,一定要走她提供的“官方支付链接”,避免上当受骗。
微信转账记录
假意提醒的话术套路让潘女士不再迟疑,当场就通过微信支付了2880元“入圈费”。交完钱之后,潘女士便安心在家等待。
然而,曾经被专家高度评价的藏品一再流拍,原本热情周到的“经理老师”们也销声匿迹。此时,潘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层层设计 请君入瓮
2022年4月下旬,阜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成立专案组奔赴重庆,一举捣毁以拍卖古董为诱饵的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抓获8人。
据审查,该团伙分工明确,有专人在各大古董交易论坛和古玩爱好者交流平台搜索“古钱币”等关键词,收集为出售古玩藏品而留下联系方式的被害人信息,接着通过电话或者微信的方式联系被害人,引导被害人进入所谓的拍卖直播间,李某在直播间冒充藏品鉴赏老师,谎称有专业设备可以“鉴宝”,诱骗被害人进入拍卖环节。
“客户上传的照片,一律都是真品”。李某压根不关心这些古玩藏品是真是假,在被害人缴纳一千至四千元不等的“入圈费”后,该团伙就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制造虚假拍卖现场,允诺帮助被害人出售藏品。
殊不知,这个李某搭建的专属直播间里,买家都是由诈骗团伙工作人员扮演,拍卖成功的藏品也都是虚构的,精心策划只为请君入瓮。当被害人询问自己藏品未能拍卖成功的原因时,该团伙便以未找到合适买家等理由推托,不再答复直至“拉黑”被害人。
深挖细查 追赃挽损
2022年6月,该案移送阜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22年2月,李某、王某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某广场,成立英之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诈骗活动,并召集6名话务员参与其中。李某在网上收集到被害人信息后,分发给话务员,将被害人引诱至能直接操控的直播平台,要求被害人缴纳“入圈费”,允诺帮助被害人出售藏品。其他话务员在直播平台里扮演其他购买者,虚构其他藏品被拍走的假象,被害人询问自己藏品未能拍走原因时,就敷衍搪塞,直至把被害人拉黑。
检察官当庭宣读起诉书
办案检察官通过重点审查各被告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信息,明确各层级参与者、作用及获利情况,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经查,该犯罪团伙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虚假鉴定,以高价代拍藏品诱使被害人支付“入圈费”,数额虽小,但被害人众多。
检察官在仔细审查卷宗、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之后发现,部分涉案人员明知所在公司涉嫌诈骗,但在高额收入面前依旧选择铤而走险。在进行话术培训时,就有人发现该公司行为属于诈骗,但“钱来的太容易了”,大家选择蒙起眼,一心投入“工作”。有的涉案人员则是缺乏社会经验,不能分辨求职平台上的招聘信息,急于找工作而误入歧途,即使后续意识到也并未辞职,从而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释法说理,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退赃赔损70余万元,全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在综合考量之后,对其中四名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涉案金额较少的被告人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2023年5月,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李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至八千元不等。一审判决后,李某等2人提起上诉,7月26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综合:盐城市检察院、阜宁县检察院
来源: 江苏检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