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笔者从“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获悉,新一期清远群众关心的医保热点问题汇编已出炉,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医保热点疑问吧。
市民问: 我是清城区凤城街道职工退休人员,近期通过粤省事查询显示我的医疗保险是正常参保状态,但之前办理退休后是显示暂停参保的,希望核实一下医疗保险是正常参保状态是不是不合理的问题。
医保答: 经核查,市民已于2023年2月27日成功办理了清远市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2023年3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目前是正常参保状态。
关于参保状态的问题,清远市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人员的参保状态是批量在系统更新的,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市民问: 我在清城区参加职工社保,现在居住在外市,需要办理定点门诊首次选点,但粤医保小程序由于功能尚未完善无法选定,所以我觉得定点门诊无法网上选定十分不便民。相关部门处理一下定点门诊无法网上选定的问题。
医保答: 因有关政策调整,原粤医保小程序门诊选点功能目前正在进行系统维护和改造,改造完成后将重新上线。在功能未完善前参保人需新增或变更定点门诊选点的,需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市民问: 如果办理异地长期就医能不能不降比例?我妈妈患恶性肿瘤,目前到山东肿瘤医院治疗,请问清远医保转山东如果办理异地长期就医报销比例是不是就不会下降?请问异地就医备案有没有不降比例的申请方式呢?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医保答: 清远市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异地门诊特定病种及住院报销的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致。但备案有效期内异地普通门诊待遇为每月支付上限50元,且期间不得在参保地选点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在线上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业务,流程如下:登录微信小程序“粤医保”,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填写相关资料,选择“备案类型”。目前可选择的“备案类别”共有五种,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根据需要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类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无法提供的可上传个人承诺书);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合同、单位异地派出证明或其他长期异地工作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市民亦可携带以上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业务。
市民问: 我在广东省清远市买的医保,已经申请了异地医保备案成功了,定点医院南方太和医院,为什么门诊收费依然查不了医保的信息,不能报销?
医保答: 经核查,市民于2023年7月2日在南方医院太和分院发生普通门诊费用为173.69元,基金支付总额为50元,个人支付金额为123.69元,由于市民2023年7月的异地普通门诊限额已使用完毕,因此无法再报销2023年7月发生的异地普通门诊费用,并非市民所述的“查不了医保的信息”。
清远市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异地普通门诊每月支付上限50元,期间不在参保地选点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异地门诊特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南方+记者 黄剑琴 贺欢
通讯员 清远医保
【作者】 黄剑琴;贺欢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