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小冰吐槽
厦门土拍还未恢复
福建又出台土地拍卖新规时
话还没说完
市国土局就放出重磅消息
12月14日恢复 3幅商住地出让
以限地价、竟配建的方式拍卖
出让人还可以
对商品住宅预售
及销售价格
进行限制
看不懂?
小冰来帮你分析分析
先回顾一下是哪三幅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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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次是上次公布出让的补充公告
只不过因为中途暂停了一下
重新调整了一些竞拍条件
有哪些亮点呢?
1、限地价
每块地设置了最高价格
即最后成交价不能高出这个价格
其中
海沧H2016P02地块
上限价198300万元
最高楼面价31476元/平
海沧H2016P03地块
上限价570000万元
最高楼面价29534元/平
同安T2016P02地块
上限价296400万元
最高楼面价26824元/平
要是已经到了最高价
还是有人竞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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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竟配建
也就是达到上限价格后
再看谁无偿交给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最多
就是winner!
那么竞报面积是随便报吗?
当然不是!
每次竞报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
最后赢的要给政府的就是
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承诺移交政府的面积
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居住面积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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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移交居住面积要求
一
包含在地块总居住建筑面积内
建成后
应无偿移交给厦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由政府作为财政资产处理
二
应与本地块商品住宅统一标准、整体设计
在竞得人向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楼盘表的同时
由接收方与移交方、公证方通过抽签方式
依次确定应移交的楼号、梯位、单元房号
三
竞得人应在本地块综合竣工验收后
申请办理项目初始登记之前
与接收方完成移交居住建筑面积的交付手续
移交建筑面积以竣工实测数据为准
四
移交建筑面积不足部分
由竞得人补缴费用
补缴的费用标准为:
每平方米补缴金额=竞价上限价格(元)/地块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3000元/平方米
五
以上要求将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4、原来公告的现房销售怎么办?
在上次土地出让公告中
有规定
当拍卖竞价溢价率超过50%(含)时
该地块所建商品房屋须经过竣工验收备案
并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后
才能以现售形式对外销售”的要求
也就是说原来即使超过了上限价格
还可以继续出价拍卖
只不过要以现房的形式卖给购房者
现在这一规定
取消了!
取消了!
取消了!
5、限商品住宅售价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
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
出让人有权
对本项目商品住宅的预售
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
6、竞买人资金来源有什么要求?
一
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
需出具《关于竞买交易资金的承诺书》
承诺其缴交的土地出让金符合监管要求
否则同意被出让人取消竞得资格
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
地块成交后
竞得人应按时缴清土地出让金
并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之后
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市银监局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等部门
联合对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来源进行审查
并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30日内
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
三
如审查发现违规的
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
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没收竞买保证金
本补充公告未约定的内容
仍以原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为准
关于这次调整竞拍规则
吃瓜群众的看法也不能漏掉
毕竟这关系到以后的厦门房价
看看有木有跟你志同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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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地王更狠的是竟公建
你不懂没关系
还好群友都很聪明
心疼地块小的
顺便回忆一下8.26土拍
宝宝不哭
竟公建咋样?
▍内容来源:厦门市土房局
▍图文编辑:厦门楼市早知道(ID:xmesf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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